GB 4343.1新標準6月1日開始執(zhí)行,做舊標準的產品還能銷售嗎?
GB4343.1標準換版實施方式
CNCA-C05-01:2014《電動工具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guī)則》、CNCA-C07-01:2017《家用和類似用途設備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guī)則》涉及的要求及測量方法標準GB4343.1-2018《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發(fā)射》已發(fā)布。通過TC10專家組成員對標準差異進行分析,做出補測項目的建議,并經全體委員的函審,形成對該標準換版實施方式的決議如下,請各相關認證檢測機構在強制性認證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
GB4343.1標準時間軸
2020年6月1日之后,制造商的產品必須按照GB 4343.1-2018《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發(fā)射》標準生產、出廠,但是2020年6月1日前已經按GB 4343.1-2009認證出廠銷售給經銷商的產品,從法律上來講,2020年6月1日后制造商不需要收回產品重新按新版標準修改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