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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POPs法規擬增加5項物質管控

列入《斯德哥爾摩公約》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清單的報告草案中。公眾咨詢將于2022年7月19日截止,在此期間各利益相關方可以對這些物質的風險管理評估草案發表評論。一旦這些物質在締約方大會上確認正式列入《斯德哥爾摩公約》,則后續歐盟委員會將依據《斯德哥爾摩公約》要求修訂歐盟 POPs 法規。

 

本次開展公眾咨詢的物質如下:

物質

CAS號

主要用途

2-(2H-苯并三唑-2-基)-4,6-二叔戊基苯酚(UV-328)2-(2H-benzotriazol-2-yl)-4,6-ditertpentylphenol

25973-55-1

常被作為紫外線吸收劑,用于表面涂層、塑料及油墨添加劑以及個人護理產品中;也被用作紫外線穩定劑,用于塑料收縮膜、戶外家具和透明涂層汽車飾面中。

碳鏈長度在C14-17范圍內且氯化程度等于或高于45%(按重量計氯含量)的氯化石蠟Chlorinated paraffins with carbon chain lengths in the range C14-17 and   chlorination levels at or exceeding 45 percent chlorine by we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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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子電氣產品中主要用作增塑劑和阻燃劑,使用在如電纜和電線護套和絕緣材料,油漆和清漆的氯化橡膠樹脂涂料或共聚物涂料,以及膠黏劑和密封劑中。

毒死蜱Chlorpyrifos

2921-88-2

殺蟲劑

得克隆及其順式和反式異構體Dechlorane Plus and its syn-and anti-isomers

13560-89-9;135821-03-3;135821-74-8

作為阻燃劑,應用于膠黏劑、密封劑和粘合劑。

長鏈全氟羧酸及其鹽和相關物質Long-chain perfluorocarboxylic acids, their salts and related compo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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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潤滑劑、潤濕劑、增塑劑和腐蝕抑制劑, 用于表面處理,防火和防水材料中,如紡織品、皮革、紙張及其他特殊領域。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是存在于環境中、在生物體中積累并對我們的健康和環境構成風險的有機物。它們可以通過空運、水路或遷徙物種跨越國際邊界,到達從未生產或使用過它們的地區(如從亞洲遷移到南極)。因此全球風險管理是必要的,因為沒有任何區域能夠單獨管理這些物質帶來的風險。

 

原文鏈接請點擊:https://echa.europa.eu/proposals-for-new-pop-s

 

沃特建議: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是目前國際上公認的新污染物之一,也是近幾年歐盟執法重點檢查的項目,盡管此次被提議納入《斯德哥爾摩公約》當中的新物質暫未正式管控,出口歐盟相關企業也應當引起重視,提前對以上物質的使用情況進行調查,提早采取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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